感悟学法考试中的可为与不可为
2021年09月13日

最近将以前的学法考试卷随便翻看了下,试题中列举的例子恰好和之前看过的刑侦剧还有警示纪录片中有些许相似。

上学的时候一直和同学就一个问题有较大的分歧,世界上的犯罪行为是不是大多数都是由文化水平低的人实施的。一直认为不能以文化水平去界定犯罪行为,高智商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更大更恶劣。

个人认为是否实施犯罪行为是一个人的选择,当人的情感或自我认知高于法律界定的范围,他可能选择去实施犯罪行为,但当一个人心中的社会道德约束以及对法律的敬畏足够高时,犯罪冲动便不会越过法律红线。

看了那么多警示教育片和刑侦题材的电视剧,越发觉得意识形态工作对学法公职人员来说非常重要,多少人在工作初期满腔热血,怀有一颗初心为人民事业忘我工作,但随着工作时间的增加、职位的提升,来自四面八方的诱惑越来越多,有的人选择推开诱惑遏制欲望,有的人选择沉溺于个人欲望无法自拔,被来自外界的诱惑拉入危险的深渊。

所以说多学习点儿法律法规纪律条例,知道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而犯错误,更不要因为自己心中的法律意识松懈而触犯法律失去初心。